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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制度规范】纪律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20-09-07 16:00: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解决当前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常州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本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强意识、守规矩、严管理、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常州市纪委十二届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大会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边整边改,以驰而不息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二、目标要求

  以检察系统内和身边的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对照检视和警示教育,实现思想大触碰、问题大起底、作风大转变,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含政法编干警、事业编制、聘用制书记员和社会化用工)纪律作风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大局意识和凝聚力,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切实转变当前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强化经开检察院基础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重点内容

  重点对照五个方面的内容,检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重点查找:1、在“四个意识”及“两个维护”方面,是否真正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在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以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4、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是否立场坚定;5、在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在个人重大事项、因私出国(境)等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上,是否存在不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二)在纪律规矩执行方面

  重点查找:1、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违反“禁酒令”,“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问题;2、在遵守院的规章制度方面,是否存在纪律涣散,上班脱岗、迟到,下班早退,有事不按规定请假,参加会议迟到,借理由不参加会议,开会打瞌睡、玩手机,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小说、打游戏等问题。

  (三)在司法办案作风方面

  重点查找:1、在遵守检察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工作细则》等规定的问题;2、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方面,是否存在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3、在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个规定”等制度规定中,是否存在不公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在履职尽责方面

  重点查找:1、在岗位职责落实方面,是否存在上推下卸,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能力不足不会干,精神懈怠不想干、效率低下干不好等问题;3、在工作责任性方面,是否存在工作不在状态、应付了事,工作办法不多,担当精神不足等问题。

  (五)在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重点查找:1、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是否存在缺乏大局观念、责任压得不实、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存在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思想;2、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在抓业务管队伍是否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对本部门干警的思想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是否清楚,对队伍管理是否真正做到真抓敢管,常管长严。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的带头示范作用是否发挥,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和特权现象;3、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履责不到位的情况;是否协助党组抓好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是否真正做到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20510日—525日)

  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系列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规章,《“三个规定”汇编手册》、《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等条例规定,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近期最高检下发的关于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省院下发的4份检察人员违规违纪通报以及纪委近期相关通报,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照检查阶段(2020年5月26日—6月10日)

  全体检察人员结合检察系统、身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找在思想观念、职责履行、纪律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将排查出的问题作为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坚持常态化管理,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6月10日—6月30日)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漏洞,认真研究整改计划,制定切实可行、治本管用的制度措施,能立即整改的,明确要求,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强化检查,确保实效。要注重加强对此次教育活动的梳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请于7月5日前报陈劲松。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规定、带头学习、带头整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身边人,以“头雁”效应带动各项纪律要求执行到位。活动要注重成效,保证时间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整体有力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围绕本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摒弃与己无关、与本部门无关的思想,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深入自查。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揭短,敢于亮剑,自我剖析,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真查真纠,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检务督察部门将适时对各部门此次活动的情况以及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