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7-01-05 10:19:00  来源: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

  2017年1月5日

  2016年以来,我院在市检察院和武进区委、经开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奋力实现全面工作迈上新台阶,打造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6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紧扣我区发展新形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

  围绕经开区“双创新高地,东部新中心”的发展目标,出台服务保障意见,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着力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率先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常州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具体细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14项工作举措,为经开区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16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有利于项目招引的市场环境。

  大力开展“平安护企”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开展走访科技创新园区、“检察开放月”等活动,走访了今创集团、永葆环保等8家企业,准确把握企业司法诉求。依法起诉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财产安全的犯罪34件45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件7人,针对企业生产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5件。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尽力避免和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助力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安全。围绕我区特色产业项目、重大拆迁工程和利民惠民工程,在城轨总装基地等4个总投资过十亿元的重大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设立2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联合市教育局对省常中分校、刘国钧职校二期项目,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创新预防监督举措,实行重大工程专项巡察,与经开区纪工委对丁塘港整治工程手续办理、招投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廉洁教育,先后3次为500余名拆迁干部、工程参建人员作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二、把握平安建设新任务,维护公共安全社会和谐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辖区社会治理新形势,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7件130人,提起公诉300件427人,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起诉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危险驾驶、“黄赌毒”等犯罪71件123人,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131件173人。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起诉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6件12人,办理了全市最大涉台电信诈骗案。从严从快打击制售有“毒”牛肉汤、肉毒素、伪劣药品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犯罪10件11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起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促使企业支付60名职工工资61万元。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3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14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尽力减少社会对抗。加强特困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向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1000元。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抓手,提升信访接待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件,妥善办理了陈某某、朱某某等一批信访案件,全年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也未因检察环节处置失当而引发信访矛盾升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诉讼权益,起诉强奸、猥亵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7件8人。深化“成长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心理干预、观护帮教等措施,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举报宣传、反家暴、预防职务犯罪等主题普法活动22次,提供法律咨询150人次。深化社会风险研判,针对办案中发现外来水族人员盗窃犯罪多发、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失范等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告8份,其中1份被常州市委录用。

  三、落实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主动应对贪污受贿入罪标准调整的新变化,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 1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件7人,渎职犯罪3件3人,重特大案件3件,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追缴赃款28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溧阳市水利局原局长张旭平受贿案、原副局长刘宝志贪污受贿案、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周启飞滥用职权、受贿案等大要案。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加快现代化侦查装备配置和升级,深入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机制建设,促进侦查方式转型。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备、撤案不诉报批、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规定,自觉接受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全面落实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规定,全年录制11人62次,确保司法办案安全和规范。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和执行的监督,确保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优势,选择重大典型案例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8件,召开案例剖析会3次。突出精准预防,向发案单位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预防建议6件。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8次,互联网查询率达45%。积极发挥检察长宣讲团的引领作用,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在区建设、市场监管、乡镇街道、国企、医疗等十余家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培训15场,受教育人数达2200余人次。

  四、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建立完善侦查机关轻微违法登记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纠正侦查违法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改进监督方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起刑事判决提请抗诉。加大刑事裁判监督力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 件。适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提高办案透明度,促进案结事了。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件。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责12件。以“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对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法院清查执行案款248笔950余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积极排查公益诉讼线索8件,对1件涉及国有资产保护案件,先行向相关单位提出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根据最高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近十年来400余名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的罪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情况。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理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管辖,与市检察院、武进政法委、看守所等多方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刑事执行检察权依法履行。

  五、着眼检察工作新局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自身发展

  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科学规划自身发展。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遴选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22名检察官入额。积极探索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成立5个办案组,科学设置轮案规则,明确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职权清单。加强案件办理的流程管控,做到案件处理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及时纠正违反程序和办案规范的问题。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捕后不诉、撤销案件、诉判不一等案件实行每案必查,共对56件案件开展评查,发现问题8项,均已督促业务部门整改到位。

  不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对20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因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捕8人、建议公安撤案1人,顺利办理刘树芹等人组织卖淫、闫红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分类导入、保障诉权等原则,试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47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4条、重要案件信息36条,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科学统筹检察工作三年发展规划。超前谋划经开区检察院自身科学发展,以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制定《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项目表,详细列出12大类、35项具体工作目标和具体项目,并规划完成进度。建立项目落实跟踪督察机制,每季度督察一次项目推进情况,确保《行动计划》落地生根。加强履职阵地建设,全面启动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实现综合保障现代化。

  六、强化从严治检新举措,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注重“点线面、广实深、查找访”相结合,发挥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网络学、集中学、实地学,结合“五查摆五强化”活动,边学习边查摆问题,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领导班子上党课13次,组织观看《庆祝建党95周年·誓言》系列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发动党员干部义务献血4人次,向贫困学生捐赠2万元爱心助学金和百余本图书。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2016年经开区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运用检务督察和执法监察两大抓手,围绕作风建设、日常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9次,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入所前谈话9人次,评查重点案件1次,受理重大事项报告14人次。结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对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情况、不捕案件质量以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开展专项检查3次。

  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选派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省院、政法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50余人次。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12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组织“好案件、好调研、好宣传、好项目”评选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宣传调研能力。依托“圩墩法学社”平台,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案例研判、模拟审讯、演讲征文等活动。抽调3名干警参与山西贪腐专案,在实战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培养干警综合写作能力,实行信息宣传调研任务量化考核,全年编发情况反映22期,被上级院录用8篇,领导批示6篇,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23篇,省级以上录用45篇。

  今年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16项荣誉,实现了业务良好开局和队伍平稳过渡。但是,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不够贴近、法律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部分检察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需要加强与市检察院、武进区政法委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三是积极应对检察改革带来的工作挑战,队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业务部门特别是侦监公诉部门人员紧缺,与当前大幅上升的案件数量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紧紧咬定“奋力实现全面工作迈上新台阶、打造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进一步提振精神,明确重点,狠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上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经开区打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目标定位,扎实落实今年初制定“服务保障经开区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维护好有利于项目招引的市场环境;落实最高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强涉企案件情况调研,为民营企业提供风险防范、政策研究、信息交流等专门化法治维权服务;持续开展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围绕经开区重大拆迁工程、轨道交通产业项目,深化“廉洁示范”工程争创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安全;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抓手,开展法治护航绿色发展行动,积极探索环境类公益诉讼,促进“美丽经开区”建设。

  二是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取得新成效。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观护基地和青少年维权品牌建设,开展法治护航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构建,建立健全瑕疵证据补正和转化机制,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等。大力加强侦防工作力度,围绕刑法修正案(九)转理念,切实把握司法办案的标准和要求,围绕“智慧侦查”转方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侦查工作的辅助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抓预防,积极研判年度职务犯罪预防走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预防工作走进百企千户活动,年均接受预防教育人数达到1万人次。围绕“八项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强化侦查监督,深化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建立驻派出所联络员机制,挂牌成立1-2家驻派出所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加强审判监督,努力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努力实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强化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行为的司法监督。

  三是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以经开区“加快推进政法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我院“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纲要,按照既定的12类35项具体项目抓紧落实,通过召开季度督察会议、研究出台部门及个人考核办法,推动各项工作按时按量有序开展。加强检察履职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确保2017年底正式投入使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扎实做好新体制下检察官责权利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着力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检察品牌。

  四是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始终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核心,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人才培养“青蓝计划”,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为重点,大力开展领导素能、管理素能、岗位技能等教育培训,力争全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98%左右,检察专门人才达到10%以上,检察岗位能手达到25%以上,领导班子中检察人才和骨干达100%。解决政法空编招录,争取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10名左右书记员,增强队伍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要求院党组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确保队伍对党忠诚,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经开区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编辑:陈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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