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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5-23 11:18: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常州经济开发区

  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书面)

  (2019年1月)

  2018年,经开区检察院在武进区委、经开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

  2018年工作回顾

  一、 聚力司法办案,保障辖区发展稳定

  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6件264人,提起公诉409件623人,案件人数同比上涨7.2%。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黄赌毒”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在工程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和以“套路贷”方式非法高利放贷的恶势力犯罪4件15人,办理了省公检法督办的郑某某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村霸”黄某某兄弟敲诈勒索案等。深化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区信访联席会议、律师参与调解、案件公开答复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55件。积极回应群众依法维权的诉求,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对6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治理研判报告6份。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责任,报道的《老人机自带“李鬼”微信》一文被新华社、央视新闻等145家媒体转发,阅读量超过133万次。

  大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经济犯罪17件33人。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办理了上海阜毅公司利用虚假证券交易平台诈骗案,批捕犯罪团伙16件25人。突出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对“1040阳光工程”等两起涉案2000万元的18名传销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提起公诉。注重讲求办案社会效果,对一起涉案140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与公安、法院、税务通力协作,追回偷逃税款1370万元。运用法治方式服务民营企业,建立辖区重点企业联系走访制度,结合办案向市公交集团、中天钢铁等企业发送检察建议6份,举办法律讲座5场次。积极参与“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着力保护民生民利。注重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的关切,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非法行医犯罪、污染环境犯罪20件27人,“食药环”案件同比增长5%。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4件 210人,持续开展整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批捕河北沧州“中兴盛公司”等两起特大电信诈骗团伙56人,积极守护百姓的钱袋子。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5人,深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巡回宣教活动。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对2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企业及负责人予以追诉,督促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打造生态检察,服务美丽经开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治理等职能守护青山绿水。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督促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线索8件。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废水等污染环境犯罪10件16人。提前介入无锡尚楚公司跨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参与侦查引导取证。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加大公益诉讼办理力度,启动诉前程序3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促进生态修复,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缴纳环境损害修复费110余万元,督促责任单位清理固体垃圾1000余吨,修复污染土壤100余立方,复种绿植50亩。积极参与治理“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通过走访责任乡镇、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我院探索生态检察监督,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获得了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顾伟国批示肯定。

  二、 聚焦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共监督刑事立案5件9人,纠正漏捕5件5人,追加起诉漏罪漏犯8件,其中自行发现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并追诉。扎实推进“食药环”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件,并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提出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被上级院采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件4人、撤回移送起诉15人。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监督。积极履行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各类案件69件。以审判监督为重点,依法办理民事裁判申诉案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1件,采纳整改率达95%。针对“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部分商家违法经营,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对12家经营业主发出整改通知。办理的运河防洪堤坝工程监督案,被评为全市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实交付执行案件498件,财产刑案件执行269人,确保刑罚得到依法正确执行。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建议有关部门对1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面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做到一案一报备、一案一谈话、一案一现场检查,对14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武进区司法局建立数据互享,定期对辖区司法所开展检查,确保辖区范围内无脱、漏管人员。

  三、 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后劲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做好改革“精装修”。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相结合,推进“4+1”大部制改革试点,精简机构45%,院领导直接担任大部门负责人,实现扁平化管理,司法属性更为突出。不断健全办案组织,设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3个专业化办案组,打击犯罪更加有力。坚持检察长办案常态化,3名入额院领导共办案108件,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占比28%,办案力量更加充实。健全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和绩效考评机制,助推司法办案终身负责制落到实处。

  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出台加强证据审查意见,推进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显著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强化提前介入、亲历性审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机制,对20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对250件刑事案件发表补充侦查意见。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规范化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逮捕案件公开化审查机制,扩展案件适用和人员参与范围,突出控辩双方对抗,该做法获得了省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擦亮未检“星光驿站”品牌。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达42.9%,不起诉率和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26.1%和21.7%。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先后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暑期安全保护、防范性侵等主题宣讲10场次,为1600余名中小学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全年辖区内未发生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案件。

  四、落实从严治检,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要求,不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党组中心组带头理论学习12次,组织主题讨论4次,通过走访调研、学习先进,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出台《党建“五大行动”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主题党日、党建结对、参观观影等活动,打造党员活动阵地,以党建带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我院青年党员“三学三服务”工作获得经开区机关“特色服务品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联席会议、常态化教育等工作机制,围绕司法办案等开展检务督察12次,完善财务报销等内部管理制度9项。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法律文书制作等“小课堂”13次,分别获得全市公诉人辩论赛团体三等奖、全市PPT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结合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组织开展“追忆检察岁月”座谈会、征文等活动,以老一辈检察人艰苦创业为题材编发的微信,被省检察院转发2期。打造全市首家检察文化主题公园,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狠抓司法办案规范化。围绕司法规范化要求,加大案件流程监管力度,流程监管覆盖率达100%。强化案件质量把控,对于“两不两撤”、诉判不一、超期未改等重点案件,实行百分百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308件,发现轻微办案瑕疵82件,督促办案部门全部整改到位。坚持办案态势分析机制,每周发布案件质量通报,每季度发布办案态势分析,帮助党组和各部门及时掌握办案质效情况。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规范接待律师234人次,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2件,律师对接待满意率达100%。加强刑事办案区建设,打造功能合理、科学规范的刑事直诉和未检办案工作区,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规范化。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党委政府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调整2次,报送检察工作动态6期。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专题报告开展刑事检察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组织开展检察工作通报会、“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集群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9条,公开起诉书37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81条。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区十佳政法干警、五一劳动奖章、敬业奉献奖、各级嘉奖等集体和个人荣誉20余人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与效果有待增强;三是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五是检察队伍还不能很好适应检察事业的新发展,高层次、领军型人才还比较缺乏。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赋予司法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为指引,更加紧密地围绕武进区委、经开区党工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锐意创新进取,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突破。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紧扣中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武进区委“以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高质量突破”目标,和经开区攻坚“四区”建设任务,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进一步聚焦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开展法律监督,切实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担当起公益代表的职责,主动提供检察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持续释放改革效能。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进一步完善员额制检察官工作机制,加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巩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食药环”案件专项整治等特色工作成效,扩大检察品牌效应。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继续把带好队伍作为第一要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确保队伍风清气正。紧盯专业化建设和司法规范不放松,在提升监督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大工夫,把队伍能力建设推向深入。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