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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个梨子引发的“血案”
2020-04-08 08:59: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一句无意的酒后玩笑话,引发亲密工友之间 “互殴”,最终导致一人重伤。2020年1月10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江某提起公诉。

  江某和李某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二人同在经开区横林镇一工地上打工,平时没事就喜欢在宿舍喝点小酒。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喝完酒外出买了一袋黑梨(价格较贵且口感比普通梨更甜),回二楼宿舍时碰到满身酒气的江某正坐在走廊里吃黄梨。李某便得意地对江某说:“我的黑梨比你的贵,比你的甜。”醉醺醺的江某听闻此话,心生不悦,反击道:“就你嘴刁。”李某半开玩笑地踢了江某一脚,酒劲上头的江某更火了,追着李某打,二人你踹我一下,我踢你一脚,玩笑式的打闹在酒精的作用下,渐渐演变成一场“互殴”。李某见自己不占上风,就往楼下跑。江某不依不饶,用自己吃剩的梨去砸李某。李某抄起一楼空地上的啤酒瓶向二楼的江某砸去,砸中江某腿部。江某则拿起墙边的啤酒瓶砸向李某,不巧砸中了李某头部,李某当场昏厥。其他工友见状连忙报案。后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之伤已达重伤二级。

  醒酒后的江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积极筹钱,先后共赔偿李某78000元,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2020年1月21日,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