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一男子盗窃销赃,竟卖给了失主的亲戚
2020-10-21 08:34: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经开区一外来务工男子赵佳(化名)在KTV喝酒时心生贪念,趁人不备窃取邻桌两个手机,事后低价出售给他的工友,不料工友恰巧是手机失主的亲戚。

  失主报警后警方很快抓获犯罪嫌疑人赵佳,经讯问,赵佳交代说自己当天和表弟一同去KTV喝酒,看到邻座沙发上放着两部手机,就想要偷走卖掉。于是他一边观察四周一边向手机靠近,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将两部手机放进自己的裤兜。得手后,他立刻叫上表弟离开。

  赵佳以为自己的行为没有人知道,其实他的一举一动都被KTV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当晚,KTV的工作人员便联系赵佳,让他送还两部手机。此时,赵佳仍然天真地觉得人海茫茫,失主是找不到自己的,所以不仅没有送还手机,反而将其中一部黑色手机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同厂工友。

  没过两天,工友打电话给赵佳,说:“你卖给我的手机是我亲戚的,他已经报警了。”赵佳看事情越弄越大也有些怕了,随即答应了退还手机并承担刷机等费用。

  虽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错已铸就,赵佳必须为他的一时贪念承担责任。今年7月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说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抓,切不可对违法犯罪行为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