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停车后会不会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紧锁好?人离车时,是否会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当心这些习惯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他们不砸车、不撬窗只是到了夜黑风高的时候,会挨个拉车门,“碰运气”,伺机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对吴某拉车门偷窃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款人民币1.5万元。
2020年9月15日晚上11点左右,杂货铺老板吴某准备打烊走路回家。天色已晚,为了尽快到家他抄了小路。小路的一侧停了一排车,吴某无意识地去拉了拉车门。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条小路如此偏僻,这么晚了应该没什么人会走这里,也应该不会有监控,万一有哪辆车没上锁,说不定就能顺点什么带走。但很巧的是,吴某拉了三四辆车之后,一辆灰色的商务车驾驶门竟然真的被拉开来了,吴某一愣,立马关上了车门,心里慌了一下,毕竟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他匆匆走了一段路,脑子里一直想着那辆商务车,纠结要不要去碰碰运气,或许会有“意外之财”。经过了一阵思想斗争,吴某的贪欲胜过了理智,于是他折回了。他强装镇定地来到那辆商务车旁边,拉开车门后身子探了进去,首先打开了车子中间的扶手箱,没想到里面居然放了一大沓面值100的纸币,吴某迅速把这些钱揣进兜里仓皇离开了。第二天,他正常早起营业,中午的时候,他趁老婆回去烧饭,偷偷清点了一下那沓钞票,共计23060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他想着用这些钱能够还掉一些债务,不禁暗暗自喜,可没想到的是,正义来得如此之快,在当天下午,吴某就被警方带走了并交代了他的恶行。
检察官提醒:法治社会下,心存侥幸做违法之事,贪图非法财物,迟早要受到法律制裁;车主平时要养成良好的泊车习惯,尽量不要将车辆停靠偏僻静处,停车离开时请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财物,避免因一时疏忽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