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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男子乔装盗窃金店后潜逃,被判!
2021-11-23 08:44: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近日,经开区某超市内黄金柜台,被人采用撬锁等手段窃走柜台内的黄金挂件、锁、手镯等首饰,总重量500余克,损失价值20余万元。警方接到报案后,调阅案发现场和周边监控,发现一男子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严密部署,三日后在外省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很快,周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周某说,自己因投资失败亏损30多万,背上巨额债务后生活十分困难,逐渐萌生偷东西的念头。“我想超市一般晚上没有人,去偷东西安全些。我怕作案的时候被认出来,还上网买了顶假发。”周某说道。

  6月15日凌晨1点左右,周某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一把锯子、一把榔头和一把铳子,在快抵达超市时戴上假发、口罩、手套。“我之前踩过点的,超市里的那家黄金柜台晚上有盏暗灯亮着的,很好认。我进柜台后用榔头把展柜的锁敲掉,就把抽屉打开了。当时我很紧张,把手伸进柜台随便抓了几把装进塑料袋内就跑出来了。”周某回忆道。

  回到暂住地后,周某就想立刻逃离常州,他随即收拾好行李回到外地老家,没两天就被警方抓捕归案,经鉴定周某所窃得柜台内的足金项圈、足金挂坠、3D硬足金挂坠等黄金饰品共计62件,合计价值人民币240701元。

  近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周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