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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恋“女友”竟是赌棍,一男子被骗十万
2022-03-28 08:52: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近日,江苏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林(化名)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底,我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小林分享的生活视频,对她一见倾心,就私信互加了微信,没多久我就表白了,希望她能做我女朋友。她当时没有拒绝我,我就默认她对我也有好感,把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被害人小王(化名)在回顾这段疯狂的“爱情”时这样说。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小王对“女友”百般讨好,对小林一次次提出借钱也是有求必应,没有一丝防备之心,殊不知自己掉进了“桃花”陷阱。

  见小王如此殷勤,“女友”小林又以投资开厂还需要资金为理由向小王筹钱,小王没有多想就向家人、同事、朋友等借了钱,凑了十万余元转了过去。事后,小王还在自家群及工作群向大家宣布自己要当老板的好消息。但小王的父亲发现事情不对劲,提醒儿子要警惕。之后,小王提出想看看合同或者生产车间,小林屡次推脱。小王虽感觉不对劲,但还是选择相信小林。之后小林继续以工厂生产需要、工人工资等理由向小王借钱。借款金额巨大,小王实在无法满足,这才彻底醒悟过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实际上,小林不仅没有收入来源,而且沉迷于赌博,曾多次因为赌博被行政处罚。她发现短视频平台上经常有陌生男子给她发求爱信息,便想通过假意与这些陌生男子谈恋爱来骗取钱财用于赌博。

  【检察官说法】诈骗分子往往就是利用被害人的贪念、感情等来实施诈骗。网络空间纷繁复杂,真真假假往往难以区分,作为个人来说要合理利用互联网的社交功能。年轻人网络交友无可厚非,但要提升防范意识,即使是网恋的情侣,在对方提出借款要求时,千万要谨慎,不能被爱情迷昏头脑,确实要借钱的,应该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情况后再进行,如果发现被骗应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同时尽快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