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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入侵家用摄像头 偷窥他人隐私获刑
2022-05-27 09:07: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近年来,随着智能家居的普及,监控摄像头也越来越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可以帮助远程看家、看店、看娃,提升了大家的安全感。然而,正是这些提升安全感的摄像头却被不法分子当成偷窥家中隐私的“猫眼”。2021年12月29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某天,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关于非法监控他人生活的新闻。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李某在网上搜索添加了一些监控设备“资源”分享群,按照群内“教程”和群友免费分享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手机APP登录查看他人监控画面,还能实现回放、下载、调节摄像头角度等功能。一开始,李某只是查看了一些公共场所的监控画面,但他渐渐觉得不过瘾,便开始与有着同样“爱好”的网友交换分享“资源”,又获取了一些位于更衣室、卧室等私密空间的摄像头账号,在手机上暗暗窥视他人的生活隐私。截至案发,李某手机中添加了共324个在线状态的监控设备。

  “我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觉得很刺激。”李某到案后交代。他通过社交群与网友互相分享监控摄像头账号和密码,用来偷窥他人私密生活,有时他还会下载回放视频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2022年2月17日,经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李某盗取网络摄像头账号密码并进行控制的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同时需引起重视的是,李某登录控制的监控摄像头大多没有修改初始密码,不法分子只需掌握一定的设备信息和初始用户名密码等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偷窥他人私密空间。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尽量不要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更衣室、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在安装启用监控设备时,务必要了解清楚使用方法,启用后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设置为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组合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及时升级补丁,避免家中摄像头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偷窥隐私的“猫眼”。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