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流通领域其实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涉黑涉恶行为,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是涉黑涉恶的表现呢?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市场监管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1.在市场、农贸集市等场所利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扰的行霸、市霸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的行为。2.在消费者投诉中,利用黑恶势力恐吓威胁投诉人的行为。3.黑恶势力利用混淆(傍名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他人商业信誉、互联网技术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供水、供电、供气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黑恶势力进行强买强卖、指定交易、垄断市场、滥收费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用户权益的行为。5.黑恶势力利用合同、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商品,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6.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参与传销;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社交电商、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