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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课: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1-03-11 09:23: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即将施行之际,为帮助干警准确理解和运用,经开区院开展了新年第一次经检小课堂,由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锦涛带领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副检察长李长春、经开区公安分局部分民警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

  首先,李锦涛副主任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考量,接着围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金融犯罪、民营企业发展的刑法保护、药品犯罪的相关规定、公共卫生方面的刑事立法、惩治高空抛物、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等八个方面讲解了此次修正案修改的重点,最后,与大家交流了此次修正案对未来司法实践的影响。

  法律素养并非一日之所得,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才能办好每一个案件。今后,该院会继续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