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出台《关于打造生态检察,服务美丽经开实施意见》,着力从强化刑事打击、参与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化预防等方面,全面强化生态检察监督,为服务保障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护。该做法得到了市院葛志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我赞同经开区院的做法,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有态度,有行动”。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葛检批示,聚焦我区“美丽经开”建设和民生生态诉求,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检察工作,扎实落实《意见》中的各项工作举措,为我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驾护航。
我院出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 获市院葛志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2018-07-17 11:12:00 来源: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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