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搜集、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部门人员:
钟海燕、潘剑云、杨磊、蒋超云、朱海英、王璐、丁琬、龚先雨
联系电话:0519-8558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