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近期,常州经开区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村委代表、公安侦查人员、被害人等人员对该院一起盗窃案件召开了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审查会。
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就本案认定的事实及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做了说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刘某某均就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检讨,希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保证今后会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两名犯罪嫌疑人所居住村委干部代表张超、唐国民均表示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一贯良好,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监督员朱晓承认为该案属于比较简单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数额刚达追诉标准,同时嫌疑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意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人员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查的积极作用,密切回应社会关注,增强检察机关对案件决定的透明度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