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遥观镇司法所邀请,常州经开区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陆梅琴至该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警示教育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陆梅琴首先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解释了“缓刑”的概念及在缓刑考验期应该遵守的规定,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观念。随后陆检察官结合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绷紧矫正之弦,并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入矫以后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知法守法,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
近日,应遥观镇司法所邀请,常州经开区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陆梅琴至该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警示教育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陆梅琴首先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解释了“缓刑”的概念及在缓刑考验期应该遵守的规定,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观念。随后陆检察官结合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绷紧矫正之弦,并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入矫以后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知法守法,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