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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伪造合同诈骗,老江湖也上当了
2021-01-29 08:28: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合同诈骗是经济领域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危害极大。一起合同诈骗甚至会使一家中小型企业破产、倒闭。近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被告人周某做钢材生意,与A公司频繁有业务往来,后因钢材跌价,周某经营不慎导致亏损,资金周转压力骤然增大,欠A公司的货款没法及时还上。

      被天天催账的周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过去与自己做过生意的B公司业务员殷某,告知他有一笔生意因为货值高,自己资金跟不上,想分一部分给他做,所有工作由周某完成,殷某只要出钱就能赚取差价。殷某心想,有销售合同保障,资金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之前和周某做过生意,信誉也有保证,送上门稳赚不赔的生意干嘛不做呢,殷某于是同意了。

      周某随即伪造了一份A公司的销售合同,通过图片处理软件“画”上了A公司的公章。殷某收到这样的一张销售合同照片不疑有他,便盖上了B公司的公章。然后周某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与殷某订立了一份销售合同。至此,A公司将货出售给B公司,再由B公司出售给周某的流转路径便伪造好了。

      殷某将货款人民币37.31万元打给A公司后,多次要求周某履行合同,周某百般推脱,经过多次协商,周某共退还人民币25万元,剩下的钱一直不还,殷某无奈之下报案。

      经过审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案发后周某家属代其退还了剩余赃款,殷某对被告人周某表示谅解,且周某自愿认罪认罚,故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通过伪造合同等手段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广大群众和企业经营人员要提高警惕,避免签订履行合同时上当受骗。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