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2月25日下午,第三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邱萍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万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在前期自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础上,集中收看了《榜样6》,支部书记邱萍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文件,通报了上年度支部工作情况。围绕“四对照”要求,全体党员依次进行自我剖析与相互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万国围绕会议主题,对支部党员提出以下要求:全体党员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胸怀人民,心有集体,带头学思想,干工作,守纪律,以模范作用推进先进党支部建设,提升团队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