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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为了追星,他贩卖明星个人信息
2024-12-06 08:32: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

  为获取追星资金,追星族贡某在网络平台上非法贩卖偶像明星的航班、铁路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最终被公安机关查处。

  从刷票应援到机场接机、火车站接送,追星族们乐此不疲。但明星的私人行程信息为何能被粉丝精准“捕捉”?原来,不仅行程信息,就连明星们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信息和家庭住址等,都可以在网上轻易买到,现年20岁的女孩贡某就是一位信息贩子。

  贡某是一名追星族,但是苦于没有确切的明星行程信息而经常错过接机等活动。为更好地追星,贡某开始在网上研究如何才能获得确切的明星行程信息。2023年11月,贡某在某网络平台上结识了一位名叫“charlotte”的网友。对方明码标价:行程信息6元一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30元打包。贡某将信将疑地转过去6元钱,一个小时后,对方发来了她想要的信息。贡某照着这条信息前去接机,竟然真的准确无误。

  “这样赚钱真轻松,还能把赚来的钱继续用于追星。”贡某被这样的赚钱方式所诱惑,而且自己追星也需要钱,便也打起了贩卖明星信息的主意。于是,贡某花了200“拜师费”正式成为“charlotte”的下线。付款后,“charlotte”发给了贡某一个文件包,里面有她从别处购买、搜集的大量明星的身份信息,同时还发给她教程,教她如何通过身份证号查询明星的航班、铁路信息。贡某跟着教程在某航空公司网站上一查,果然查到了。自此,贡某开始跟着“师傅”学习,一面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主页上发广告,一面在与明星相关的帖子下主动私聊感兴趣的追星族,开始招揽生意。

  不久后贡某便“开了单”,随着单子越开越多,贡某业务愈发熟练。不仅各类“行话”信手拈来,揽客-交易的流程也是轻车熟路。在网络平台上与买家取得联系后,贡某会立刻添加其微信并讲明交易的规则,完成交易后,贡某会要求买家一同删除交易记录。经查,贡某在网上贩卖明星个人信息78条,非法获利468元。

  2024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络平台上售卖明星的铁路、航班等信息。2024年1月25日,犯罪嫌疑人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贡某所获赃款金额虽小,但航班信息、高铁信息可以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某一时间的行踪。考虑到明星的特殊身份,“追星族”结合航班、高铁信息,能够判断其具体时间段的移动轨迹,可以完整判断出登机、出站、途经地点等信息,该类信息应认定为轨迹信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的轨迹信息50条以上,则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经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参加公开听证,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后,2024年8月,经开区检察院对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刑≠不罚,经开区检察院同时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2024年9月,公安机关对贡某处以1000元罚款。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就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便“明星”系公众人物,但航班信息、高铁信息等个人信息也应予以保护,该类信息的泄露,不仅关系到明星个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隐私等权利,还可能危害公共秩序。建议大家理性追星、文明追星。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