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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店家要注意!勿因一时疏忽被骗
2021-10-09 09:06: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院

  2021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到其店内对店员张某实施诈骗,致其损失840元。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研判发现李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很快便在苏州市吴中区某地将其抓获。

  小张是常州经济开发区一家女鞋专卖店的店员。今年4月份的一天,老板有事不在店内,留下她一人看店。一个戴着黑色头盔、肩挎黑色包的陌生男子来到店内,询问老板在不在。得知老板不在店内,该男子便掏出手机,拨通老板的电话说:“南孚公司的小陈过来送电池,四盒电池是840元,放在店内钱怎么给我……好的,用抽屉里的钱付”,男子接着问道:“你们女鞋店为什么要购买电池?哦,哦,是给人带的啊”。虽然老板出门前并未交代有人上门送货,但小张见男子与老板电话确认过就直接将钱付给了陌生男子。不久,老板回到店内,小张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经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在短短10天里,犯罪嫌疑人李某先后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等多地,寻找只有一两位店员在的多家超市、商店,通过冒充给老板送电池,假装与老板联系送货,骗取店员的信任后,让店员用营业款付款,先后作案12起,共骗得总计人民币8610元。近日,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检察官说法】这一诈骗手段并无高深之处,诈骗分子利用的无非就是店员的轻信心理。广大店主店员要提高警惕,面对陌生人的各种说辞多留一个心眼,尽可能核实确认,切勿轻易交出钱财。

  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