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院与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检法”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该院与区法院建立共同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活动以及相关破产参与人的行为、共享破产案件信息、联合强化宣传引导等九项机制和相应的具体举措。
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该院与区法院会签联动机制文件,旨在加强与区法院的对接,共同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障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为进一步优化常州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