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职能主要有四大块:刑事检察职能、民事检察职能、行政检察职能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2.机构情况
本单位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乡镇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3.人员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42人,调走11人,调入1人,招录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经开区检察院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数904件。为积极配合办案业务部门工作,我院财政拨款收入主要用于办案业务部门支出,为更好地护航经济发展、保障平安建设、服务改善民生、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深化品牌建设等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本年度收入24938977.89元,支出24938977.89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单位本年度预、决算无差异。
2.三公经费情况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163786.14元,比去年增加320.25%。主要原因是今年我院一辆警车达到报废年限且严重损毁已无法使用,故更新了一辆新警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明显增加;